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邓肯打球那么难看,没有观赏性!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喜欢他?!

1、最重要的一点,喜欢邓肯的一般真球迷或者老球迷居多,伪球迷少,这样你一说自己是邓肯的球迷,别问往往会觉得你可能是个老球迷,但你张口说自己喜欢詹姆斯什么的,别人会以为你是抱大腿。

2、而邓肯同样是吃了这样的亏,作为内线球员,本身在打法上就较为扎实,缺乏观赏性,不如后卫球员的华丽球风更招人喜欢了。站在大部分球迷的角度去看待这件事,我相信大家刚开始接触篮球的初心,一个男生打球最大的欲望便是耍帅,追求技术上更为华丽的招式。

3、早在邓肯小的时候他是学习游泳的,对篮球根本没兴趣,后来因为游泳的场地被大海给吞噬后,邓肯害怕有鲨鱼才选择放弃了游戏,成为了篮球运动员。而邓肯在篮球方面的天赋也是极高,虽然他起步很晚,但是凭借自己出色的天赋,成为了响彻全美的第一高中生。

安托万贾米森十佳球

安托万·贾米森的十佳球基本集中在暴力扣篮、关键三分和灵巧内线脚步这几个方面。这哥们儿巅峰时期在奇才和勇士那会儿是真的猛,属于能里能外的全能大前锋。

安托万·贾米森,这位36岁零172天的替补球员,在2012年12月1日的比赛中,以33分、12篮板、2助攻、1抢断、1封盖的成绩,三分球10中5,创造了历史——成为NBA有准确统计以来最年长的30+10球员。

贾米森是NBA历史上第39位拿到2万分的球员。现役职业生涯总得分排在他前面的只有科比、诺维茨基、加内特、皮尔斯、邓肯、雷-阿伦、卡特、詹姆斯和安东尼。2013年12月12日快船客场挑战凯尔特人的比赛,第二节还剩9分18秒,快船老将安托万-贾米森命中了一记三分球,这让他职业生涯总得分来到了20000分。

安托万·贾米森:球场上的传奇人物 安托万·贾米森(Antawn Jamison),1976年6月出生于美国路易斯安那州什里夫波特,司职大前锋,是华盛顿奇才队的老将,现任华盛顿奇才队人事主管。他的篮球生涯充满了辉煌与传奇,是联盟中顶级锋线摇摆人之一。

在勇士的第一个赛季,贾米森获得了不少出场的机会,场均25分钟得到6分和4个篮板,他在罚球线附近的单打能力尤其显得突出。

安托万·贾米森是NBA华盛顿奇才队的核心球员,身穿号码4号的球衣,担任小前锋(SF)和大前锋(PF)的位置。他出生于1976年6月12日,身高06米,体重102公斤。贾米森毕业于北卡罗来纳大学,1998年被多伦多猛龙队以第1轮第4顺位选中,此后曾效力于金州勇士队和达拉斯小牛队,2004年加盟奇才队。

阿玛尔斯塔德迈尔十佳球

斯塔德迈尔的十佳球那可太炸裂了!简单说几个经典瞬间:2005年西决隔扣邓肯那球,直接骑在石佛头上暴扣;2008年对快船的空接背扣,纳什传球像装了GPS;2007年打火箭的底线突破,隔着姚明完成2+1。解释下为啥这么牛:小斯巅峰期就是暴力美学的代名词,2米08的身高配合逆天弹跳,经常上演平框暴扣。

Amar的含义AMAR基本翻译n. 反导弹阵雷达网络释义Amar:阿玛尔Amar Gill:乔毅文Paul Amar:阿马尔Amar : 阿玛尔是人名吧还有另种意思是 反导弹阵雷达5,阿玛尔斯塔德迈尔强吧强!斯塔德迈尔强斯塔德迈尔强小的身体素质相当好,在内线很有统治力,爆发力好,如果他的技术能更细腻更全面就更好了。

标志性人物:斯蒂夫纳什:以其精准的控球和卓越的助攻能力闻名,是太阳队历史上的重要人物。阿玛尔斯塔德迈尔:被称为“小霸王”,以西区决赛的高分表现证明了自己的价值,是球队的中坚力量。其他退役球衣球员:如范阿斯戴尔、沃尔特戴维斯等,都是球队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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